达尔健公众号

一、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取得居住地居住证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含转院人员)。

二、备案登记

办理备案,告知参保地医保部门自己因何原因、要去异地看病住院。(携带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直接备案到甘肃省兰州市,也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备案或电话备案渠道了解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持卡就医,完成备案手续后,只需要带社保卡身份证就可以在医院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三、异地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机构提供)、本人异地《户口簿》或《临时居住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驻外工作人员由参保单位提供外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派驻工作证明。

四、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省直参保人员同时只能选择一个就医地就医(异地就医不选择医院,只要是上传到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都可以)。

五、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如由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持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六、手工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原件、病历资料。

261111071st3.png


1.png

甘肃省医保政策咨询电话.xlsx